【常见问题答疑】
问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空缺怎样召开民主生活会?
● 经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从现有班子成员中确定一人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
问
班子成员中党员领导干部不足3人的怎样召开民主生活会?
● 领导班子成员中党员领导干部人数不足3人的,经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通过扩大参会范围召开民主生活会,参会范围一般扩大到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 扩大参会的人员可对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或者建议,个人不作自我批评。
● 扩大参会的人数,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把握,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数量较少的可全部参加,数量较多的可选择部分参加。
问
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如何参加或列席民主生活会?
●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列席民主生活会,对参会的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批评或者建议,本人一般不作自我批评、不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其他参会班子成员也不对其开展批评。
问
非领导职务是否要参加民主生活会?
● 非领导职务一般不必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也邀请非领导职务列席民主生活会。关于这个问题,各地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把握。原则上,非领导职务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个人不开展自我批评、不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可对参会的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问
外出学习、培训、挂职的党员领导干部怎样参加民主生活会?
●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规定参加民主生活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以外出学习、培训、挂职为由不参加民主生活会。
●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经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在会前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会后,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通报所缺席的党员领导干部。
(综合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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